关于风势
天文台沿用蒲福氏风级表,把风力分为十三级,0级代表无风,海面平静,适合使用充气艇。另外,天文台和新闻报告平时不会用风力级数表达风势,通常会以轻微至和缓、和缓至清劲,清劲至强风等字眼描述风势。
轻微:是指 1 - 2 级风,海面平静,少量风,平均风速 4 - 6 海里/时。
和缓:是指 3 - 4 级风,海面少浪,可能会见到白头浪,平均风速 13 - 16 海里/时。
强风:是指 6 - 7 级风,海面白头浪涌现,平均风速 22 - 33 海里/时,风力等同 3 号风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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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水上活动在 3 - 4级风以下可以进行,但要注意在风势和缓的情况下要有相关水上活动经验和技术才可进行。当风势达到清劲和强风的程度,就应取消水上活动!